星期五, 九月 15, 2006

地方发债

来自21世纪经济报道,财政部长金人庆明示中央政府正考虑在有限制的条件下,授权地方政府发行债券。here

现在的房地产几乎是人人喊打,地方政府在这其中扮演了不算光彩的角色,说的难听点其实也是一个帮凶,所谓的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一说凸显了土地的收益在政府收入中占据了很大的比重。
地方政府依赖土地收益是有其现实因素。1994年的分税体制改革,确立了所谓国税地税之分,国家收获了大量的税收,地方的收入严重不足,与此同时地方的事权没有减弱,有句话说的好,不给马儿吃草还要让马儿快跑。
另一方面来说地方政府领导的升迁取决于上层的量化考核,最主要的考核指标就是GDP,地方政府没有钱就得想方设法弄钱投资。卖地钱自是很好的选择。

允许地方发债看似把卖地这种人神共愤的行为抛弃,换以正规的透明些的融资手段,但现实的体制肯定难以做到正规化,透明化。上文中提出规范的四条措施,首先,如果允许地方发债,当地的人大当然要进行严格审议;其次,中央政府还要进行严格的总量控制和审批把关;第三是信用评级,可以通过市场中介组织发挥作用;第四,投资者有选择权。
但人大这块橡皮章能否管住地方政府的发债冲动?中央政府可有总量控制,但每条审批能否保证合理?信用评级哪基本是扯谈了。投资者的问题可以参考股民啦!中央会允许地方政府破产?我不相信!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我怀疑地方发债也会成为一个类似卖地的烂摊子,这其中的问题事关基础制度的缺失。一条政策改变不了这种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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